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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非税〔2019〕3号)《关于做好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残联字〔2021〕34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新余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管理系统办理。 2.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辖区残联就业部门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提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相关资料(一式二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表格可到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下载)。 五、相关说明 1.2022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残联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电子认定书; 六、辖区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新余市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新余市仙来东大道363号市残联办公楼407室;联系电话:6662518。 渝水区残联就业服务机构地址:渝水区城北街道青年路市中心血站旁区残联206室;联系电话:7087510。 分宜县残联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分宜县政法路83号;联系电话:5888703。新余市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2月21日


























